《土壤保护法》正式施行——土地所有者现在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哈萨克斯坦《土壤保护法》生效。违规将面临哪些罚款?
6月底,我们曾报道过哈萨克斯坦参议院通过了《土壤保护法》,引入强制性土地护照制度。两个多月后,该文件已从“已通过”阶段进入“已生效”阶段:自2026年9月8日起,该法律的要求必须强制执行,违反者将面临具体罚款——最高可追究刑事责责任。
核心要点
- 自2026年9月8日起,哈萨克斯坦《土壤保护法》正式生效,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建筑施工及其他破坏土壤覆盖层的活动中规定了强制性要求。
- 关键要求是:在建筑施工或其他非农业活动开始前,必须及时剥离、保存并按规定用途利用肥沃土壤层;禁止将剥离的土壤运出哈萨克斯坦境外。
- 未履行土壤保护义务将承担行政责任:个人——警告或罚款5个月度计算指数(2026年为21,625坚戈),小型企业——10个月度计算指数,中型企业——20个月度计算指数,大型企业——50个月度计算指数;一年内再次违规,罚款加倍。
- 根据《行政违法法典》第337条,非法剥离肥沃土壤层,个人罚款起罚点为40个月度计算指数,而对于造成重大损失的矿产资源使用者,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剥夺自由。
土地所有者现在具体需要做什么
该法律将肥沃土壤层定义为土壤上部具有植物生长发育所需特性的部分——并要求该土层不得在建筑物地基或沥青覆盖层下被不可逆地损失。地块所有者现在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土地免受贫瘠化、荒漠化、侵蚀和污染,并在土地遭到破坏时进行复垦和恢复肥力。如果地块用作耕地或牧场且肥沃土层保留在原位,所有者必须采取措施保持肥力并防止土壤退化——这意味着该法律不仅涉及建筑开发商,也适用于农业领域的普通土地使用者。
剥离的土壤如何处理
监管中一个单独且相当严格的部分是剥离的肥沃土层本身的去向问题。不得自行随意处置:法律规定剥离的土壤只能用于受损土地的复垦、改良农业用地和低产田、恢复退化土壤,以及居民点的绿化和美化。明确禁止将此类土壤运出哈萨克斯坦境外。对于矿产资源使用者和从事建筑施工的组织,规定了单独的义务——在施工开始前剥离肥沃土层,并确保在土壤不丧失其品质的条件下进行储存。
违法的代价
处罚力度明显根据违法者的规模进行区分。对于个人,基本处罚为警告或21,625坚戈的罚款;小型企业和非商业组织——为基本标准的两倍;中型企业——四倍;大型企业——十倍。一年内再次违规,罚款金额自动加倍。但最严重的责任是对非法剥离肥沃土层的处罚:根据《行政违法法典》第337条,个人罚款起罚点为40个月度计算指数,而对于其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矿产资源使用者,法律允许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剥夺自由——也就是说,国家将此类违法行为视为潜在的严重环境犯罪,而非轻微的行政疏忽。
作者结论
“法律已通过”与“法律已生效”之间的区别在此案例中相当明显:直到现在才最终明确,破坏土壤覆盖层具体将付出多大代价——从对普通别墅地块所有者的警告,到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矿产资源使用者的刑事责任。未来几个月对该法律的检验将不是文件本身的文本,而是其实施实践——地方当局在真实建筑工地上要求剥离和保存肥沃土层的执行力度如何,而不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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